湖北科技学院横向科研项目拨款申请表 |
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 元 |
项目财务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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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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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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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前 项目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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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拨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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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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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资金流向 |
1.学校财务借款转借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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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学校财务借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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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公转账结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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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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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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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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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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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入指定账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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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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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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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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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审批意见 |
项目负责人意见: |
科技产业管理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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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签字: |
审批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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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拨款申请经手人签字: |
年 月 日 |
注:1、总说明:《实施细则》出台后,学校财务不再报销横向科研项目支出,也不能冲抵该项目财务借款,因此,
《实施细则》出台前所有横向科研项目未归还的借款必须在第一次拨款时全额办理转借手续,以后统一在代理记账中核销;
2、关于拨款金额的说明:第一次申请拨款时,若该项目在《实施细则》出台前在学校财务有未归还的借款,申请款金额要包括未归还借款总金额;
3、关于项目在学校借款金额的说明:是指在《实施细则》出台前,该项目在学校财务未归还的总借款;
4、关于学校财务借款转借金额的说明:学校财务借款转借金额必须等于该项目在学校财务借款金额;
5、拨款申请表需三份,一份原件交财务处申请拨款,两份复印件分别送科技产业管理处、代理记账公司留存。